高扬全会改革大旗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点感想 |
信息来源:质监部 徐承继 主编:办公室 2025-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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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于2013年11月12日下午闭幕。为期四天的全会听取并讨论了习近平同志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未来几年乃至几十年的改革制定了方向和框架,也为我们描绘了一幅祖国发展的美丽蓝图。这次“关键性会议”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新起点。
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我对于《决定》中所提出的第50条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有更多一点的感想。《决定》指出:要“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中国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后,现在我们对生活质量的关注与日俱增,吃的、喝的还有药品的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每个老百姓关注的大问题。近几年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频发,“毒奶粉”、“毒猪肉”、“地沟油”、“毒胶囊”等等,这个现实让人们感到很心痛,也很悲哀。无良商贩固然可恨,监管部门却也责无旁贷,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更主要是监管部门责任缺失,才让无良商贩钻了空子。在某种意义上,能不能解决好食品、药品安全危机,是对执政者执政能力的考验,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也是关乎国家形象的大事。三中全会提出的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制度,对食品原产地的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对违法犯罪的严惩等的决定,这都显示了政府对这类问题的重视和所下的坚定决心。
最近,上海集中宣判了6起危害食品安全案件:过期、发霉月饼馅回炉再造,盼盼食品公司5股东入狱,最高获判6年有期徒刑;绿化带里私设屠宰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主犯被判6年;利用工业用牛羊油提炼生产用牛羊油,主犯被判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涉案公司被罚1900万元……这一件件案例无一不显示了政府对危害食品安全事件的严厉惩处,使老百姓也看到了我们的政府部门是能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的,我们将拭目以待!
我们相信,十八届三中全会奏响了改革发展的最强音,深化改革一定会为我们带来更大的希望、更多的幸福和更好的收获,我们的国家将会更加繁荣富强!作为药品制造企业的员工和质量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一定要以全会精神为指引,为生产、供应安全、有效的中药产品,尽心尽责,加强监管,做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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