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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祛痰灵口服液



祛痰灵口服液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祛痰灵口服液
  汉语拼音:Qutanling Koufuye
【成份】鲜竹沥、鱼腥草,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性状】本品为淡棕黄色至棕黄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功能主治】清肺化痰。用于痰热壅肺所致的咳嗽、痰多、喘促;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格】每支装30毫升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30毫升,一日3次;2岁以下一次15毫升,一日2次;2岁至6岁,一次30毫升,一日2次;6岁以上一 
                   次 30 毫升,一日2~3次;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或喉中有痰鸣,质粘厚或稠黄,咯吐不爽。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 孕妇、体质虚弱及便溏者慎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遮光,置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包     装】药用聚酯瓶包装;每盒装6支。
【有效期】24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1020162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3065号
  邮政编码:201204
  电话号码:021-58919148  62556097(销售)
  传真号码:021-58919149
  网    址:www.jinganphar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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